校园信息

CAMPUS INFORMATION

关于开展“师德标兵”评选活动的方案

时间:2020-06-24

    为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、为人师表、敬业爱生的标兵典型,进一步弘扬师德风范,营造以德育人、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,经学校研究决定,将开展“师德标兵”评选活动,特制定此方案:

一、评选范围:

    学校全体教职工

二、评选名额:

    10

三、评选条件:

 师德标兵评选的基本条件是: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求真务实,勇于探索;模范履行职责,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,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。

(一)师德标兵的具体条件:

     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
    1.爱岗敬业严谨治学

    ①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,具有较强的职业荣誉感     和社会责任感;

    ②工作严谨勤奋,甘于奉献,廉洁从教,师生评价好;

    ③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    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求真务实,勇于创新;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,工作精益求精;

   2.为人师表情操高尚

    ①自觉加强师德修养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,做到以身作则,言传身教,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;

    ②注重个人修养,仪表端庄,举止大方,言谈谦逊文雅,待人热情真诚;

    ③遵守社会公德,注重家庭美德,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,养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。

   3.教书育人事迹突出

   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,热爱学生,尊重学生,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,在学生学习、生活、情感、心理等方面予以关怀;

   ②关心班级学风建设,严格育人管理,善于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,敢于批评一切不良现象;

   ③立足本职岗位,潜心钻研业务,教育教学效果好,在“育人”工作中有突出的感人事迹。

   4.团结协作改革创新

    ①关心集体,顾全大局,不计较个人得失;

    ②善于团结协作,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;

    ③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,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明显。

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评选资格:

    1.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,造成不良后果的;

    2.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,有违师德形象的;

    3.擅自向学生推荐、分发各种资料和其他用品,有乱收费现象的

    4.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计较个人得失;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的;

    5.由于教师行为不当或责任过失,造成学校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的教学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的;

    6.学生、家长满意度差,受到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的;

    7.上班迟到、早退,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3天,未完成工作量的。

五、评选程序:

    1.各年段(生活组单列)根据评选条件,按20%推荐(申报)产生候选人。

    2.评选阶段:由各年段、生活组组织评选,其程序是首先由候选人依次进行个人师德小结,再由各年段教职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,确定10%上报名额。

    3.根据测评结果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审议,初步确定人选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(公示期3天),确无异议后,学校将进行表彰与奖励。

六、奖励办法:

    1.“师德标兵”每学年评选一次。

    2.每学年给予表彰,并授予学校 “师德标兵”荣誉称号,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奖励。

     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5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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